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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關107學年度應屆畢業僑生參加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各項招生升學之優待證明一案
發布日期 2018/12/21
發布單位 註冊組
點閱次數 1577
詳細內容

 

為核發107學年度應屆畢業僑生參加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各項招生升學之優待證明請依說明繕造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名冊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表」(如附件函送僑務委員會辦理

依據僑務委員會1071212日僑生就字第1070503224號函及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569條及第10條辦理

申請對象海外保薦來臺或自行回國經該會核轉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就讀有案並符合申請升學考試優待規定之僑生不含港澳生)。

優待方式依本辦法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當年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者其優待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招生名額

()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

1、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2、參加特色招生入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技術校院四年制二年制或專科學校二年制

1、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未達技術校院四年制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者得進入臺師大僑生先修部就讀錄取標準由臺師大僑生先修部定之

2、參加登記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大學

1、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其未達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者得進入臺師大僑生先修部就讀錄取標準由臺師大僑生先修部定之

2、加考試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其他注意事項

()請原就讀學校即畢業學校備文並繕造申請名冊及申請表送該會辦理申請人若須參加兩種以上不同之升學 考試請分別造冊申請倘其升學考試優待證明須於報名時繳交則應提前申請

()僑生畢業當年參加升學優待以一次為限並僅適用於畢業當年於下次學程考試不予優待

()僑生不得申請就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空中大學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爰旨揭證明僅限用於升讀各級學校之日間部學程

()僑生報考非屬教育機關管轄之學程如軍事學校等亦得向該會申請旨揭證明並由相關受理單位依其招生規定自行採認僑生身分得否適用升學考試優待

()另依本辦法第9條第6項及第7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有案之僑生於國民中學畢業當年得申請分發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五年制就學依前項規定申請分發者不得享有第10條第1項所定之升學考試優待爰僑生僅能擇一適用前述申請分發或升學考試優待

有關僑生相關資訊可至僑生服務圈網站ocs.ocac.net/常見問題查閱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名冊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表等表件請逕至僑生服務圈網站ocs.ocac.net/僑生服務/為民服務櫃檯/表格下載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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